张学鹰律师
国晖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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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市福田区莲花支路1001号公交大厦六、七、十六楼
张学鹰,深圳合同律师,现执业于国晖律师事务所,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。诚实信用,勤勉敬业,以“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”为服务宗旨。办案认真负责,精益求精,业务功底扎实,语言表达流畅、思维敏捷,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。受人之托、忠人之事、不畏艰险、奋力拼争,愿尽自己的所能,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。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,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!
兹介绍 先生到 工作,本人确认被介绍人所提供的个人简历材料属实,如有弄虚作假,由本人负责。本据本人了解,被介绍人身体健康,工作忠实品行端正,未有犯罪记录,愿意遵守本公司的规章制度,本人愿作其担保人。若被介绍人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制度行为请公司按章惩处,本人决不说情袒护;若被介绍人在本公司工作期间发生经济或法律案件,致使公司利益蒙受损失,本人愿负连带,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经济赔偿,特立此保证书为凭。
保证人:
日 期:
聘用单位:
聘用对象:
根据工作需要,甲方同意聘用乙方为临时代课教师。为了切实维护双方的权益,认真履行双方的义务,经甲乙双方协商,特签订合同如下:
一、 聘用期限:
二、 工资福利待遇 :
1、 月基本工资: 元。
2、校内结构工资及节日福利:与校内公办教师一视同仁,结构工资经考核后按月发放。
3、 年终奖:参照职工,金额由镇政府决定,经考核后发放。
4、 养老保险金:由学校和本人共同承担,其中学校承担30﹪,本人承担70﹪。
三、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:
甲方的权利和义务:
1. 对乙方进行党和国家的政策、法规教育,教育教学业务培训及辅导;
2. 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、奖惩;
3. 制订严格的规章制度规范乙方;
4. 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和实绩决定是否聘用;
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,甲方有权随时解聘乙方;
乙方违法、违纪、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。
乙方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。
乙方工作随便,不履行岗位职责,在校内外造成不良影响。
乙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。
乙方知识能力不够,无法胜任岗位工作。
乙方的权利和义务
1.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、法规,刻苦钻研教育教学业务,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养;
2.热爱教育事业,严格遵守《师德规范》,遵纪守法,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;
3.服从学校工作安排,认真履行岗位职责;
4.积极投入教育改革,参与教育实验工作;
5.严格执行教育六项流程,教育质量教好,深受广大师生及家长的好评;
6、乙方发现甲方不履行合同,有权提出同甲方解除聘用合同。为了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,乙方须在正式同甲方解除聘用关系前一个月告知甲方。否则,甲方有权扣发乙方的当月工资及年终奖金。
四. 本合同一式三份,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。
甲方:
乙方:
二00 年 月 日